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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防水阳台 不能改作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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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袁弘)为了节约空间,不少家庭喜欢把厨房搬到阳台上去;而从现在开始,把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被视为违规行为;为了抢进度,一些装修公司在夜晚也在进行施工,噪音扰民,这种行为将被管理部门“理抹”——这些都是日前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的新规定。 新建建筑物验收不合格 不得装饰装修 《通知》规定,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未进行修缮加固的;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得进行建筑装饰装修。 原有房屋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原有房屋装饰装修,装修人应取得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办理有关施工手续。 未交付使用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未经批准 不得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通知》明确下列行为是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严令禁止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拆、改承重墙,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建筑结构;不得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原设计功能;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不得拆、改供暖、煤气、管道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得改变消防设计功能,拆改、封闭、堵塞消防设施;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和设施。 晚10时至次日6时 不得装修施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和个人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废气、废水、粉尘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危害。运输、装卸、储存建筑材料,建筑渣土和各种废弃物品,必须采取严密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企业和个人不得在夜间的10时至次日6时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竣工验收不合格 不得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竣工后,装修人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原房屋装饰装修未取得市房产管理部门结构验收合格证的,消防不予验收;未经消防验收的,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款和工资支付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房屋结构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工程中存在有影响公众利益的安全质量隐患和事故,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和设备等问题,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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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编辑:
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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